8月28日,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将近几个月破获的入室盗窃系列案追缴的赃物,集中返还失主。这些赃物包括两台笔记本、11部智能手机、5块手表。一名失主表示,东西丢了就自认倒霉,没想到警方这么快就破案。而警方公布的案情更出乎众人意料之外——到案的两名盗贼使用的作案工具,居然是武侠电影中出现的“飞爪索钩”
今年7月,南宁市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一带连续发生入室盗窃案件。五大队民警梳理案件发现,嫌疑人均是在凌晨四五时,剪开防盗网进入住户家中作案,盗得手机、笔记本电脑及现金等物。其中7月23日,青秀区中马路某小区一夜之间五户人家被盗,该小区4楼住户黄先生曾于凌晨5时许听到阳台有异常响动,前去查看时发现阳台站着一名陌生男子。黄先生大呼抓贼,该男子翻出阳台,顺着外墙的管道逃至二楼,然后直接从二楼跳下。此时保安闻讯赶来,该男子丢弃自己停在楼下的电动车,翻过小区围墙逃脱。民警接报后来到现场,发现嫌疑人在被盗住户阳台遗留下一捆绳索和一枚三叉铁钩。黄先生听到的异响,就是铁钩钩住阳台防盗网时发出的。
这套索钩让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也惊讶,说:“这样的作案工具自制简单小暗器飞爪,还是头一次发现。”
8月28日,部分失主表示,他们家中失窃当晚也曾听到阳台有类似异响,但没有警觉。家住青山路某小区的失主说,听到响动时他以为是老鼠,就只是敲敲床板,“吓走老鼠”。
民警通过小偷丢弃的那辆电单车,追查到位于仙葫盘古路的电动车销售点,继而从监控录像中找到了一名嫌疑人,并查看到嫌疑人当时买完电动车后,就前往附近的出租屋。经过摸排,民警锁定了该嫌疑人的藏身地点,但在8月19日警方实施抓捕时,嫌疑人恰恰在警方到来前5分钟搬走了。
摸排中,民警还掌握到,该嫌疑人经常在平西村一带活动。民警迅速赶到平西村蹲守,果然在当晚7时许发现并抓住了拖着行李箱的嫌疑人。
随后,明某在自己住处被抓获。民警当场缴获二人作案用的另一捆绳索、液压钳、撬棍等工具,以及涉案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除了作案工具和赃物,同时被缴获的还有几样民警颇为熟悉的装备,它们分别是罐身上印有警徽的辣椒水和类似警棍的强力电击棒。
8月28日,一名家住仙葫某小区的失主说道:“我住在三楼,窃贼应该是刚从四楼偷盗得手,然后下来进入我家。他偷走我一部手机,但是被我发现了,我刚准备拦截,窃贼拿出一罐东西朝我面部喷射,趁我睁不开眼时逃走了。”
在返赃现场,民警还展示了两根长约30厘米的强力电击棒,按下“点击”按钮,伴随着一阵“啪啪啪”的脆响,电击头发出冷光。在场的失主们面面相觑,庆幸窃贼在被发现时没有对他们使用这个电击棒。
明某和龙某对自己利用飞爪攀爬入室盗窃作案数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自行购买绳索,绑上自制的三爪钩,一般是骑车到小区围墙外,用力甩绳,让飞爪钩住靠近围墙一侧的住户家阳台护栏或防盗网,然后抓着绳索直接从围墙外攀爬入室。靠飞爪爬到了二楼后,他们还会沿着外墙的管道上下攀爬,寻找门窗留有破绽的住户下手。如果一些小区安全防范松懈,他们就直接乘电梯上到小区32楼楼顶,然后从楼顶顺着管道一路爬下来。
民警介绍,明、龙二人分别是贺州、玉林人,年龄30岁左右,都是身高1.7米左右的“大个子”。之前都曾因偷盗罪被判刑,在狱中结识,出狱后两人合谋重操旧业。